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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终结后成功向未出资股东追偿 ——从无产可破到债权人获得全额清偿

发布时间:2024/5/6 17:51:03 点击次数:319

近日,徐州肖女士专程来到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将一面写有冰心玉壶律师楷模  天平公正百姓卫士”的锦旗送到了律所执行主任张希虎律师手中,对他以及律所其他律师在徐州某培训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付出的辛苦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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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8日,肖女士因徐州某培训公司无法清偿其到期债务,以徐州某培训公司名下财产已不足以支付债权人的债权,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对徐州某培训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19年11月4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徐州某培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4月21日,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徐州某培训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行职责,但是经过调查,管理人发现徐州某培训公司名下不存在任何资产。肖女士作为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管理人依法进行了债权确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管理人发现徐州某培训公司有两个股东,其中一个已经去世,另外一个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形。管理人告知债权人可以起诉该未实缴出资股东,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但因为种种原因,该诉讼没有启动。2020年12月24日,经管理人申请,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了徐州某培训公司的破产程序,同时管理人申请保留管理人职务,并提出徐州某培训公司的股东未能履行股东足额出资的义务,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时不予免除股东的足额出资的义务。2021年1月13日,管理人办理了徐州某培训公司的注销手续。

破产程序终结、债务人注销后,因为徐州某培训公司名下没有任何资产,肖女士未获得任何清偿。肖女士找到管理人,想启动诉讼程序,向徐州某培训公司未实缴出资股东追缴未实缴出资。后管理人向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州某培训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对该股东进行了财产保全。一审法院支持了诉讼请求,该股东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以徐州某培训公司已经办理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时主体已不存在为由裁定撤销了一审民事判决,驳回了起诉。

后管理人变更主体再次起诉,一审法院认为法院裁定终结徐州某培训公司的破产程序后,并未解散破产清算组,也未收回公章,亦未作出终结管理人职务决定,管理人仍然有权代表债权人对外追收财产。故,徐州某培训公司管理人在本案中诉讼主体适格”,支持了管理人的诉讼请求。该股东不服提起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一般情况下,管理人应当在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终止执行职务,但特殊情况下,我国破产法亦允许管理人在破产企业注销后保留职务。一审法院裁定终结徐州某培训公司破产程序时,依据徐州某培训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保留了其管理人职务,因此,徐州某培训公司管理人有权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管理人作为全面接管并负责处理债务人财产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当管理人发现债务人企业的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时,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应是分内之事,目的在于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徐州某培训公司管理人提起本案诉讼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明显不当。驳回了该股东的上诉,维持原判。后管理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法院对该股东名下资产进行拍卖,经过一拍、二拍、撤拍、拍卖成功后买受人悔拍、再次二拍,最终拍卖成功,人民法院将执行款打入管理人账户,管理人依法进行了分配。

最终,肖女士的债权获得了100%清偿。从无产可破到债权人获得全额清偿,管理人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重整与破产清算业务简介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经徐州市中级法院、鼓楼法院、云龙法院、泉山法院、铜山法院、贾汪法院、新沂法院、邳州法院、沛县法院睢宁法院等指定,担任强制清算清算组、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管理人案件近百件。成功处理了徐州兰花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徐州泰和先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汇邻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宝鑫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系列疑难复杂破产案件。

目前正在办理的江苏汇邻湾有限公司系列破产案,涉及破产财产商业地产评估值近10亿元,债权人众多,共申报债权近百笔,申报金额24亿余元,确认金额23.5亿余元。为徐州市最大的商业地产和涉及境外公司的破产案件之一不仅涉及到债务人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还涉及到境外投资公司注销问题,为此特地到香港进行调查和取证,积累了丰富的涉外业务和房地产企业破产业务办案经验。总体办案效果明显,财产处置方案表决获得高票通过。该案不仅面临上述债权人人数众多、涉案标的额过大、实质合并破产、涉外投资等问题,还涉及汇邻湾两个商业体正常运营的问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接管汇邻湾商业体管理及运营工作后,在商业体受三年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影响,商业体效益低迷的背景下,采取多种措施稳健推进商业体租金物业费收缴工作,全力保障商业体正常运营,及时遏制了商业体商户大面积撤铺的风险,最大程度稳定了商户的信心,使商业体走出了大量掉铺和商户集体拒缴费用的现实困境,目前该系列案件正在有序推进中。

截至目前,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已经成功办结破产和解案件、破产重整案件、代理债务人申请进入破产重整并重整成功案件多件,涉及资产数十亿元,积累了丰富的办理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案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