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1年5月的一天,一位中年男子抱着一个三岁幼童来到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中年男子来所后就哭着诉说着自己孩子的不幸:被抱着的孩子是其三岁的女儿雅丽,2011年5月4日8时许,张某驾驶的一辆变型拖拉机在沛县魏庙镇至栖山镇的公路上将在路边玩耍的小雅丽撞倒,车轮从其双脚上蹍过,小雅丽失去了双脚。中年男子还哭诉事发当时是张某驾驶,但是事故认定书却认定是其父驾驶,并且小雅丽也负事故同等责任。
二、争议焦点
这个案件的核心问题就是有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是顶包。
三、律师谋略
接案后,茂通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迅速赶至事故发生地寻找目击证人。几经曲折后,终于找到三位目击证人,但是由于证人家都住在农村,法律意识、作证意识不强,都不愿意接受律师的询问。办案律师并不灰心,又多次赶至事故发生地,苦口婆心的给证人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三位证人被办案律师的真诚及敬业精神打动,如实的说出了事故发生后张某的父亲代替张某承认驾驶车辆的事实。紧接着,办案律师将调查了解的情况向徐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反映,并申请对事故认定进行复核。
四、案件结果
日前,交警部门主要依据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人证言,最终认定了顶包的案件事实,并且认定是由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和其父已经分别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包庇罪刑事拘留。